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XXDR-2022-01004
湘乡政办发〔2022〕10号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湘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4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潭政办发〔2021〕4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均衡化发展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乡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力争超过全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工作载体创新升级,社会化大科普格局更加健全,大众化科学传播体系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实施“五大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 弘扬科学精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立德树人,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将追求真理、严谨治学、开拓创新等科学精神融入教学,并贯穿于育人全链条。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激励青少年树立建设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2.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和特殊教育全面提质,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5号),将科普资源与中小学课后服务进行精准对接,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生课后科学教育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多样化兴趣园地,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完善初高中自然科学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 提升职业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推动湘乡一职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地产教融合,围绕产业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学科专业,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实践项目和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4. 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科学研究项目、科技社团、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等活动。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青少年无人机比赛、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湘乡赛区选拔赛、科普“六个一”主题系列活动、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
5.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支持中小学校到科普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场所)的教育功能和使用效率。引导职业技术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面向中小学校开放科学教育资源。支持市科普活动中心联合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美育活动等科学教育活动和课程资源。实施“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引导科学家、工程师、心理咨询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健康安全科普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
6. 实施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推进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依托校园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儿童之家等设施,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学校的课外科技活动。
7.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在各级各类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中加强科学教育意识和科技知识等内容,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完善科学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重点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100人次。组建“科技创新名师工作室”,促进科技教师交流互动,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名师。将科学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每年培养一批骨干科学教师。加大农村地区科学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一批农村科学教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妇联、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精神风貌、道德素养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实施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育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等。开展高素质农民认定、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等工作。举办科普惠农知识竞答赛、农民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等活动。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依托“12316”等在线学习平台,实施“互联网+农技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农民教育培训。
3.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技协组建创新团队,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科技特派员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实施“百企兴村”行动,组织50家以上企业联点帮扶22个行政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建立农业技术人员对口乡镇(街道)、村组开展技术扶持制度,推进学会服务站、科普小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杰出工匠”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强化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法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2. 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加快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专利信息应用技术推广培训,发现和培养高技能人才。
3.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探索订单式学生实习、工学交替等校地合作模式。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对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劳模工匠师徒“结对子”活动。改革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
4.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实践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对优秀、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和技能型团队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提高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技术工人待遇。发挥学会、协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乡镇(街道)]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科普大讲堂、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正确获取信息资讯,有效鉴别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发展移动医疗、移动护理、居家健康监测等智慧医疗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2.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在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养老驿站、敬老院、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加强老年协会等组织建设,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各乡镇(街道)]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湘乡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等平台作用,邀请市内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定期组织举办领导干部科学素质能力提升班。
2.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湘潭市贯彻落实<2019—2022年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9〕9号),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多渠道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实务体系,纳入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体系,纳入新提任干部党的理论、基本知识测试,纳入各相关单位开展的专题培训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工信局、市科协、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四大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支持职业技术学校、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动职业技术学校、企业等完善科普活动场所,增加面向社会开放时间。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科技奖项评定指标。推进科普小镇建设,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编制全市科技资源名录。
2.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科技工作者专注科研事业,勤奋钻研、自立自强,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牵头单位:市科技工信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科协、各乡镇(街道)]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 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开展科普宣传,丰富科普智能化传播方式,大力扶持科普创作人员成长成才。
2. 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推动全市主流媒体和公共宣传载体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公共交通、电子屏、广播、图书、音像、各类宣传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市融媒体中心推出科普栏目节目。
3. 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党政(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与红网、湘乡网等媒体资源互推。充分利用国、省、湘潭市、市本级相关平台资源,构建科学传播和科学辟谣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科协、各乡镇(街道)]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力度。市科普活动中心实行免费开放。
2.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校园科技馆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联动,扩大科普活动影响力。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依据科普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市科技工信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市、乡两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利用现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讲平台。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等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人才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应急科普能力。
2.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等组建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队。加强“科普中国”科普员队伍建设。
3. 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计划”,以优质科普示范项目带动基层科普服务水平提升。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通过“健康大讲堂”等形式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4. 加强区域科普交流合作。加速“大科普”生态圈建设,推进科技教育场馆、科普宣教资源、科普专家资源、科普信息化资源、科普活动资源区域协作共享。
[牵头单位:市科技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科协、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全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素质建设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坚持将全民科学素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科普人才列入全市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市科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并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三)加强检查评估。切实抓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宣教工作。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023年,对落实情况开展中期督查;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落实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配合做好省、湘潭市对湘乡市检查评估工作,以及国家部委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和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工作。同时,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